更新时间:2021.11.03
医疗机构具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医疗机构没有过错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其是否有过错由专家鉴定组对其进行鉴定,主要有以下四种责任划分: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
对于医疗事故的司法解释,目前只有一部,就是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对刑法无法详细规定的医疗事故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比如规定了患者因缺陷医疗产品受到损害,起诉产品的生产者
对于医疗事故的司法解释,目前只有一部,就是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对刑法无法详细规定的医疗事故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比如规定了患者因缺陷医疗产品受到损害,起诉产品的生产者
医疗事故罪没有司法解释。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医疗事故的司法解释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另外《执业医师法》中也有关于医疗事故的规定。
处理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方式:协商、调解、起诉等。且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数额等)。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以下情况为“严重不负责任”: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什么: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
在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划分,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推定院方是存在过错的,此时院方的举证责任就是需要作出自己在实施医疗救治的过程中不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果无法举证的,或者证据不足的,将默认医疗事故成立,需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将医疗事故人身损害从一般人身损害中分离出来,确实考虑到医疗本身具有的侵袭性高风险特点,采用限额赔偿原则,以求平衡医患利益,促进医疗事业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