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债务人以股权质押,但是贷款还不上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股权质押贷款还不上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股权质押贷款需按如下的流程办理: 1、由借款人依约定提供相应资料; 2、签订书面贷款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 3、当事人到股权发行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4、办理贷款。
股权质押不一定是贷款,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的股权进行质押,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该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借款合同需要注意: 1、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股权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办理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有签订贷款合同以及质押合同。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股权质押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等。
出质是物权行为的一种,是本人将其所占有的物质于他人,不要求一定是所有。出质又称之为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小额贷款股权属于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只要该股权为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就可以质押。其还可被归类为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有以下风险: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难以计量;股权质押价值波动警戒机制缺失等。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要的,股权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