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法定继承同一制是指继承关系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同一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不因遗产的性质、形态、位置等特征而改变,即法定继承同一制通常为被继承人的属人法。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其范围主要包括:第一顺序的被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其死亡后的遗产,依照相关法律,由其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继承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继承顺位进行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指定继承就是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指定继承人是指立遗嘱人依法订立遗嘱,确认由特定人员享有继承权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指定继承人是指遗嘱中被指定继承遗产的人,指定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
法院预受理的意思是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还没有正式立案,只是先收下材料,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法院审查之后该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会予以立案,并且会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