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继承的。并且如果公司章程并未规定继承,或其他股东不反对继承股东身份的,当事人可以继承股东身份。反之,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身份,仅能就该股权的财产性利益进行继承。
股东未按规定出资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足额出
一、公司股东的义务如下: 1、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5、其他应该遵守的义务。 二、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所规定,那么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没有特别规定,那么自原股东死亡之日起,其合法继承人就获得了继承其股权的权利。 之后,取得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主持。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董事会,执行董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五十个以下的股东。但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则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股东需要有一定的资产和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公司股东的义务如下: 1、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5、其他应该遵守的义务。 二、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出资的是一种特殊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条件: 1、积极履行出资义务;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滥用公司法人身份从而达到侵害第三人合法利益的目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主持。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将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不具有法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分公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