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4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转让材料。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
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手续是: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随之转让。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可以转让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划拨土地转让应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 1、依法裁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2、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不得转让; 3、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4、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土地使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证不归个人,归集体所有。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都会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包括转让,转让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方式之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经发包方同意可以转让。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向发包方备案。
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 3、交换。 4、作价入股。 5、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