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4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由具体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实现
一、办理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
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要申请人向乡镇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
国有土地不存在土地征收问题,因为国有土地就是国家的。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国家征收时,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是要补偿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如下: 1.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招标出让。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处罚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
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以牟利为目的; 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行为。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出让、划拨、转让。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是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国有土地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土地的管理有很重要的作用,凭借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够对相应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名不可以,,土地使用证上只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对方对该土地也有一定的使用权,那么双方可以签订其他的书面协议,但想要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加上共有权人的名字的话是不可以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只要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国有土地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