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的规定为: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剥夺政治权利有单独适用和附加适用,如果被判处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在监禁刑执行结束后还需要继续执行;如果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将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确定如下: 1、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管制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
应这样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1、判处死列、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 2、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3、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
对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终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法律后果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如下: 1、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
我国《刑法》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相关规定应当为一年以上至五年以下。《刑法》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一般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具体多久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如果是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要求的期限为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