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劳动合同因法定情形顺延的,在顺延期限内无需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如果双方没有表达结束合同的意思,那么按合同约定,顺延若干时间。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
孕期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会自动延续。劳动合同期满,有相关规定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结束,要依据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顺延: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其他。
会顺延。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约定自动顺延条款的,无效。约定自动顺延条款,涉嫌免除用人单位在原合同到期后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排除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此类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约定自动顺延条款的,无效。约定自动顺延条款,涉嫌免除用人单位在原合同到期后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排除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此类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合同到期后,合同效力自动终止。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或补签让合同效力继续。常见的涉及续约的合同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和租赁合同。
劳动合同不自动续签,劳动合同一般在到期前一个月之内由用人单位通知员工进行续签,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须赔偿经济补偿金。标准一般为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