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在工程施工合同当中,违约金条款属于协商条款,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以及违约金数额的大小。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者减少。
1.审查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政府批文,不符合的无效; 2.审查合同规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的无效; 3.审查合同内容约定带、垫资施工条款可导致合同的部分无效或无效; 4.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善,不完善或欠缺,合同双方又
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工程建设是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而补充协议只是主合同的补充约定,不能代替主合同,所以只签订补充协议是无效的。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是主从关系。补充协议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原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或没有进行约定的内容。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主体的资格;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保修与保证问题。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因为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主要几种情形: 1、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导致工程停工; 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导致工程停工;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或不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导致工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以下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
组建发包方要求必须是企业所有者的代表,能全权对企业的资产作出处理决定;其次组织成员应包括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类专门人才并且组成人员要公正廉明,积极维护发包方所代表的所有者的最大利益。
建筑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转让其承包的工程,但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
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能转让。建筑合同的转让要求建筑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并且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不可转让,一方当事人转让合同的,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其追偿。
确认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个案认定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则。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如果是结算和清理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