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关于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是这样认定的:因为连带保证人是从债务人而并非实际的债务人,所以所负的债务也是非主债务,其承担的债务与主债务的效力层次并非全一致,两者都有独立性,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不随主债务时效的中断而中断的,但是一般
催债短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是成立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偿还欠款,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即使对方没有回复,诉讼时效也应该从即日中断,之后要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发生了法定情形,例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等情形,于是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在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再重新起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
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仍有效。因为仍在抵押权有效期间内。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而诉讼时效中断的,则意味着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此时抵押权依旧有效。
诉讼时效自提起诉讼、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确认劳动关系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且确认劳动关系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
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是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债权人主张权利以及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主张权利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债权人提出请求的,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灭,则诉讼时效视为中断。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同意履行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行政诉讼时效与行政起诉期限连专业律师都会混淆的问题,现就此问题介绍如下: 1、行政诉讼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准确的表述应当是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系不变期间,不适用民法中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8条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