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交通事故车辆的扣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5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后不得超过65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扣车期限为二十日;如果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是说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最长期限是六十日。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需要收集证据的,交警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一式两份清单,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
需要看具体的审理进度。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交通事故判决书多久能拿到取决于案件的审理流程,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三个月内拿到判决书。 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也就是说一般六
1、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需要收集证据的,交警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一式两份清单,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 2、对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鉴定机构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一般认定的时间在十日内。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
交通事故车辆的扣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5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后不得超过65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般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期限是10天,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调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要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及赔偿有争议,各方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中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
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交通事故诉讼的,一般必须要在立案之后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如果案情复杂,则会申请延长审期,再加上判决起诉等时间,差不多九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则会快些。
交通事故的赔偿金的到账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双发协商决定。 法律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