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知道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有:第一,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第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第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案件。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需要符合:清楚、认罪、同意三个条件,展开来说就是指:1、清楚:案件事实已查明清楚,证据收集确实充分;2、认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主动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或者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3、同意:被告人同意适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未完全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该程序有异议的;以及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1、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这类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会危害性都较轻。被告人罪行较重的,需要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应终止简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审理。2、必须是案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3、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刑事案件犯罪事实仍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符合管辖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第二、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行为承认的,并且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上所指控的内容没有异议的。第三、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对于适用程序上的事项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既可以是生理死亡也可以是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如果公民失踪或被宣告失踪后又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刑事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1、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3、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