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证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1、有权用自己的民族语言和文字提供证言; 2、有权阅读自己的证言笔录,如有错误或遗漏,有权更正或补充; 3、因作证受到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式受到报复的,有权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4、有权要求人民法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 1、独立辩护权。 2、获得通知权。 3、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 4、拒绝辩护权。 5、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6、其他权利。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公诉过程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参加法庭调查、辩论的权利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
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申请复议的权利。 4、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 5、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6、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7、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 8、申请顺延期限的权利。 9、进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有权拒绝回答与
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第一、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立案。第二、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提出上诉。第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第四、要求被告赔偿自身损失。第五、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向法院提起自诉。第六、出席庭审、陈述案情、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同被告人辩论
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 2、对不立案的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向被告人发问,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
诉讼代理人享有哪些权利 民诉中根据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决定,可以享有当事人的权利。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代理人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权、质证权、控告权以及其他权利。
公民的诉讼权利有起诉权、答辩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申请回避权、调解权、反诉权、抗辩权、提出证据和质证权、上诉权、申请执行权、和解权、撤诉权、变更诉讼请求权、申请再审权等等。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包括起诉权、答辩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申请回避权、调解权、反诉权、辩论权等,一般民事诉讼的程序为起诉;受理;立案;开庭;审理;判决。
申请回避权:即对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工作人员,认为其与案件有重大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案件的,被告人可以申请他们回避。辩护权: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为自已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权: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询问权:经
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一)控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二)申请回避、委托人的权利; (三)参加法庭调查、辩论的权利; (四)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和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五)请求抗诉的权利,即不服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