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条件是: 1、需要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 2、需要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申请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鉴定,具体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为:第一,患者的家属提出有关于医疗事故的争议。第二,患者的家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首先双方可以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一般是医学会。医学会分为三级,适用条件不同,具体为: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
医疗事故的鉴定处理如下:当事人对于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后的15天内,向相关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医疗事故鉴定有时效限制,一般是一年。涉及到尸检的鉴定时效最长不超过7天。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时间限制。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要想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向卫生行政部门发起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一般需要45天左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疗事故鉴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那里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