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材料有:申请书;抵押合同;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地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的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需要提交房屋共有权证等相关证明;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利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房地产权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其他文件。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到登记部门办理。办理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 1、立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没有抵押物权属证明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车辆贷款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包括抵押登记申请表,车辆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车辆的登记证书以及车辆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签订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等。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的申请书;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书;以及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等。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三)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四)抵押合同双
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材料有: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人、抵押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
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有:房产证、土地证、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房屋装修时应提交的申报登记材料有: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装修申请表;房屋使用人应提交租赁合同和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改变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符合荷载的应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专业部门对房屋整体安全论证结论;外立面装饰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有抵押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书,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抵押房屋的房产证等。房产抵押的其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