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购房合同备案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调控的一种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备案的行为实际是一种行政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期限为20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可延长十日。
租赁房屋合同备案的办理流程: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分别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 二、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三、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4.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出租人和房客在签订了租赁合同后按照相关法规需向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期限为三十天。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出租人和房客在签订了租赁合同后按照相关法规需向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需提供: (一)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承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者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出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应在订立后三十日内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