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在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即可认定借贷关系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
民间借贷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对于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
民间借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是合法的,不违法。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
民间借贷中的见证人,仅是在场看见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发生于存在的作用,与“在场人”意思近似等同。见证人主要要与“保证人”相区别,保证人就是担保人,指在保证法律关系中,提供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债务提供担保,与债权人约定,在债
民间借贷不违法。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相互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的一个行为,自然人和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金钱的行为都属于民间借贷,只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有法律的规定,超过法定利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事判决书 (2013)栖霞民初字第303号 原告张某某,男,汉族,1975年某月某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3201131975xxxxxx,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某村某号。 委托代理人熊建军,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孙某秀,
1、法律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受理与管辖进行了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从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上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 2、对民间借贷案件涉及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叉的情况作出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民间借贷是不犯法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相互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的一个行为,自然人和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金钱的行为都属于民间借贷,只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有法律的规定,超过法定利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法律对于民间借贷也存在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XX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通过庭前调查了解和今天的庭审,现结合有关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XX与被告XXX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0
2021民间借贷新规: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五种无效情况: 1、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且借款人事先或应该知道的; 2、向其他公司借钱或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后转贷牟利,且借款人事先或应该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或应该知道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