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否可以代签,由实际情况来决定。购房合同交由别人代签的,必须对他人进行委托,签订委托书后,才可以代签。没有经过别人委托代签购房合同,如果被代理人对其进行追认,那合同也是有效的。因为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
分情况而定,如果代签人是受本人的委托,并且有本人的书面委托合同,这样代签人签订的房屋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本人的委托,代签人进行代签房屋合同是无效的。因为不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规定,金融机构或单位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诺成性合同,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向金融机构贷款,自然人在贷款合同没有签字,合同就不会生效。
看情况: 一、贷款合同内容合法,签订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并且贷款双方已经履行了贷款关系当中的主要义务的,则该贷款合同有效;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贷款合同无效。
贷款合同签完不会被拒绝贷款。银行经过审核才会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签订贷款合同后拒不贷款属于违约,银行一般不会拒绝贷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七十
贷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的,可以重新签订,要求该行为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重新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重亲签订属于合同的变更,当贷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贷款数额、贷款时间利率等重新发生变更的而重
贷款合同如果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
股权转让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签署两份(甚至多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称为“阴阳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外公开的“阳合同”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另一份是仅仅存在于当事人内部的“阴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阳合同”并不是当事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具体分析阴阳合同的标的额或者所涉及的财产利益,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般法院会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1、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
可以协商。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