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盗伐林木罪构成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刑事责任量刑有三种情形: 1、如果滥伐的数量较大,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滥伐的数量巨大,则应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
盗伐林木罪刑事立案标准: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
滥伐林木罪一般不是盗伐。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 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标准是: 一、客体: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 三、主观: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四、主体:一般主体。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
盗伐林木罪刑事立案标准: 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
盗伐林木罪构成条件有三点,相关构成条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主体要件,盗伐林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3、主观要件,盗伐林木罪在主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刑事责任量刑有三种情形: 1、如果滥伐的数量较大,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滥伐的数量巨大,则应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为:林木。具体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滥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条件为: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滥伐林木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