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如果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过户后没有特定的理由不能要求取消过户。除非受赠人也就是被加名字的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撤销赠与。
婚前财产加对方名字离婚分得到。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女方的名字是在婚后加上的,这就被认为是送给女方的。该商品房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如果离婚,女方可以分担那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
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不算婚前财产,算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但要补偿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部分。法律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
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没有领证,实务操作中不太一致。
一般情况下,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不动产权利的变动,具有公示公告的效力,当完成房产证加名后就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了变化,发生了财产转移的效力。
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该房产将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割,根
男女双方离婚后,在办理复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
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并不一定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判断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的房屋的权属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如果是用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买房,并且是属于全款购房房屋,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的,那么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仅仅是支付了首付款,那么未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