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之后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即可。起诉的条件为原告主体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驳回起诉后可以上诉的。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 上诉一般需要一个月到三个月能开庭。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通常在25日后才能收到上
驳回起诉还能再起诉,但要符合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例如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被告明确;其诉讼请求具体;有事实根据;并且当事人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
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的可以再起诉,起诉应当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
行政诉讼被驳回起诉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进行上诉。若上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或者继续审理。
驳回起诉诉讼费退。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不缴纳受理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起诉,若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