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对于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案件,我国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为: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
一、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应予立案追诉: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2000
犯罪经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期限不满五年的,经五年; (2)法定最高刑期限不满十年的,经十年; (3)法定最高刑期限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期限为无期徒刑,死刑20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起诉的,应当报最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适用无限额罚金制的罚金标准。无限额罚金制是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具体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相关司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为:行为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对于情节严重的,是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追诉。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诉标准的规定是:非法捕捞一万公斤以上或价值十万元以上的;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在
一、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应予立案追诉: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2000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该追诉标准的规定为: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3、在禁渔期内使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追诉标准的规定: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3、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
视情况而定,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年满14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按照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作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