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2、商品房的面积、质量、价格等情况; 3、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履行时间和履行方式; 4、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五)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六)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可以。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对于无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退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表示当事人因合同所约束的权利义务就无效,表示双方不需要履行义务,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退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是: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2.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的; 3.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的; 4.开放商将同一房屋出售给两个以上的消费者的;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写明买方和卖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房屋的面积、楼层、位置、价款等基本信息;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后的处理方式是: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要件主要包括: 当事人能就订立合同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订立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具有两人以上,即具有相对方,且各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其他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