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原告主体资格适格、被告身份信息明确、有明确的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根据、同时该案属于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满足以上条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在知道行政行为作出的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提起应当确定此争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且满足原告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条件。
行政相对人想要进行行政诉讼需要由行政相对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携带起诉状; 还有相应的证据材料都需要提交给法院,法院再进行审查,之后发现符合受理的范围,那么就可以对此立案。
(1)起诉。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
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是由行政相对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并且行政相对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一般需要在六个月的诉讼时效内提起。
对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应该收集好证据材料,在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的15日内,写好起诉状,向人民法院递交上去,若是书写起诉状对于当事人来说太困难的,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提起行政诉讼: 1、当事人将证据材料整理收集好; 2、书写好起诉状; 3、原告与被告都要适格; 4、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起诉状向人民法院递交上去,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
已经被提起的行政诉讼进行撤诉的方式包括原告主动撤诉或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使起诉人撤诉。具体情形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情形。是否准许撤销诉讼,由人民法院进
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撤诉: (1)原告申请撤诉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原告因受威胁、恫吓、贿赂而申请撤诉都不成立; (2)申请撤诉时间必须在行政诉讼期间,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 (3)原告申请撤诉的成立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的一审行政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作出终
起诉应当符合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