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我国《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包括下列几种:一是一方或者双方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二是一方或双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三是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四是有重婚情形。但是在《民法典》实施之后,第二种情形将不再被视为无效婚姻。对于此种情形,《民法典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无效的情形:二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重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法律规定,婚姻被法院依法宣告无效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有以下情形: 1、重婚的,即有一方有法律婚姻又与另一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或者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 2、双方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即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
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自始无效婚和可撤销婚两种。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为无效婚姻: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未到法定婚龄的。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
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一般具有如下三种形式: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指的是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