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情形: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指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的案件。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三、被害
检察院不起诉的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1、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然得不到起诉要求的,应当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2、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做出不构成犯罪不起诉;
自诉案件的种类有: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原告或上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 (2)原告或上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第三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原告或上诉人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
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的种类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下列几种: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下列几种: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