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行政诉讼法》对第二审程序有特别规定外,均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中审理的特别之处具体有: 1、书面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书面审理指人民法院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处理是: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不存在立案审查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
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了审理,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变更判决、撤销或者变更判决; 3、原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超期上诉二审,一审判决生效了的,则不可以上诉;如果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第三,法院排期开庭; 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第五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抗诉和上诉的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审理上诉案件(即二审案件),应首先审查上诉相关事项,要依法审理(应该开庭的要开庭审理,反之无需开庭),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可以先行调解,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审结。
法院二审后已经执行不能再上诉,二审判决作出立即生效。中国现在的司法制度规定,普通案件采取“二审终审制”,即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之后,所有的司法程序宣告结束。
上诉状可以直接提交二审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
上诉状可以直接提交二审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
对于公诉案件,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应根据审理情况,进行裁判: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