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计算机犯罪类型如下: 1、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如行为人攻击个人电脑或网络; 2、以计算机为攻击主体的犯罪,如当计算机是犯罪现场、财产损失来源、原因或特定形式时,常见的有黑客、特洛伊木马、蠕虫、传播病毒和逻辑计算机犯罪类型如下炸弹; 3、以计算
计算机犯罪特点有: 1、犯罪行为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便于实施,难于发现; 2、犯罪行为人具有一定的欺骗性; 3、办公人员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犯罪成功率高; 4、危害性大。
计算机犯罪中的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一般为操作者。所谓计算机犯罪,就是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人造成危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
1、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
窝藏包庇罪的司法解释: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
事后抢劫的成立条件为: (1)前提条件: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 (2)客观条件: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主观条件: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放纵走私,如:包庇、纵容或与他人串通走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涉嫌放纵走私罪的有以下情形:1、海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犯罪;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损失10万元以上的;3、3次放纵或一次放纵三起及以上
虚假诉讼罪的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债权债务关系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务指的是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法律解释是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