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刑事诉讼法拘留的程序是: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
刑事拘留的性质为:拘留是一种保障性措施,而非惩罚性措施。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做出的强制措施,最长不得超过37天,在看守所中执行。有些治安案件会转化为刑事案件,所以究竟会羁押多久,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刑事拘留的特点是: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2.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
刑事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如果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刑事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那么就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三、如果是对于流窜作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天左右,但最长可达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扣留的特征具体如下: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2、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 3、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4、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5、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指的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 在侦查的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依法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