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没有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代书遗嘱立遗嘱人没有签字不生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其中一个生效要件是,要有遗嘱人进行签字,如果遗嘱人没有进行签字的,代书遗嘱是不能生效的。
《民法典》规定没有子女遗产可以归父母以及配偶继承,也可以自己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放弃继承并公证的,是无效的。 父母健在,尚未发生继承,继承人尚无继承权或处于权利不确定状态,不存在权利放弃问题。 放弃继承的时间为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一期间作出。 遗产分割后,遗产权属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第一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并且明确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或者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由继父或者继母负担继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继子女的生活费由生父或者生
女婿一般是没有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的,但是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这时女婿享有岳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
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女方父母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按照民法典关于男女平等原则的规定,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如果父母留下有效遗嘱或者协议,指定遗产由女儿以外的其他人继承,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处理,女儿不能继承。如果父母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或者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无论女儿是已婚还是未婚,她都享有平等的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如有的家长认为已婚女儿
儿子的遗产父母有继承权。子女的遗产,父母当然有权继承。不仅是亲生子女的遗产,父母能够继承,养子女的遗产,养父母也可以继承。同时,对于尽了抚养义务,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的继父母,也可以享有继承继子女遗产的权利。这时候,父母是子女遗产的第一顺位
父母离婚后,孩子仍是父母双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因为父母离婚并不会使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归于消除,所以继承关系也不因此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都还具有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离婚后,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
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 1、出于争夺遗产的目的,杀害其他继承人; 2、出于故意,而杀害被继承人;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