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可由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在其中择一起诉,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一般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虽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当事人选择管辖权对赔偿金额没有区别,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的主管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 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的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提起诉讼会按照以下的原则来确定管辖:第一、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按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交通事故有数个被告的话,其中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侵权结果、行为发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纠纷的,诉讼主体的确定: 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或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 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非职务行为,驾驶人为被告;是职务行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是被告; 3、车辆借用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法院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适当减轻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是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一般是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