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一般通过被处罚人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告知家属。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如果被处理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
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决定行政处罚,会作为违法前科被存入个人档案——书面的案卷材料会保存在原办案单位、永久存档的;公安内部的网上审批数据会被保存在至少市一级的数据库。
行政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而不是以时为计算单位。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从被执行行政拘留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入所当天不计入,执行到第二天即为一日。比如6月15号下午入所,拘留五天,则6月20号下午出所
行政拘留天数一般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根据我国《拘留所条例》的具体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二日为一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的记录不会消除。而案底是对刑事犯罪的记录,也是不会消除的。并且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各司法机关会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信息库的互联互通。
行政拘留是对于违法行进行处罚的一种常见的行政手段,他的目的是通过限制其人身自由来进行警戒和处罚,它有其明确的规定和时间期限,一旦到期就会释放被拘留人。行政拘留到期就要释放被拘人员,超期的话属于违法拘留,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当事人可以提起
员工被行政拘留,用人单位可依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对其进行处理;如果员工的行为符合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单位还可以决定依法辞退该员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行政拘留不是刑事犯罪的刑罚,一般不会开除公职,除非情节严重。被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一般的违法行为,并非犯罪而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刑事处罚。所以一般不应开除公职,开除公职法理依据不足,会引发维权纠纷。但是,可以影响其职务晋升或工作调整及评优授奖。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
行政拘留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 1、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3、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