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拿着相关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就可以。公安机关对于公民举报、报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如违反《枪支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申领持枪证,或在城市、集镇、居民点、风景游览区等不准鸣枪的场所任意鸣枪。 2.违反爆炸、剧毒、易
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概括性罪名,并不全是行为犯,还包含有危险犯、实害犯、结果犯等。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就是实害犯,也是危险犯。 行为犯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概念。
一、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概括性的犯罪。这类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与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明显不同。危害公共安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