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
户口本登记的内容若需要改动,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本复婚能改成已婚。复婚后要自己去办理变更婚姻状况,可以改成已婚。婚姻状态的变更,民政部门应予以登记。其他部门要求变更的,公民可以进行申请,申请变更个人信息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变更婚姻状态的,应该由当事人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可以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内容。户口本已婚改未婚,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到派出所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
不需要更改,居民婚姻状况是以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为依据,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无关。如办理离婚时需要进行户口迁移,则迁移到所在地后婚姻状况会显示为离异。
离婚户口本上未婚需要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分户、并户、失踪、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不需要更改,居民婚姻状况是以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为依据,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无关。如果当事人想更改户口本上的相应内容,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改。
离婚户口本上未婚是需要改的,不及时更改会影响财产问题。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管辖地的派出所修改。不过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一般是不予改名字的。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