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预备犯罪分主从犯。对于从犯,法律规定应当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如果有前科的,在量刑时也应该适当从重。具体的刑罚要由法院综合考虑各个量刑情节后来确定的。《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
一、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 二、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
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
犯罪预备是危险犯。危险犯,实害犯的对称,指的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不属于犯罪既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不属于犯罪成立。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因为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没有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成立犯罪。对于预备犯,
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准备中介于犯罪决心与犯罪实施之间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 1、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意图,即明知其准备行为是为侵犯某一客体制造条件,希望保证犯罪的既遂; 2、客观方面,为犯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可以
(一)尾随属于犯罪预备。 1、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2、犯罪预备的行为包括: (1)准备工具:如购买某种物品作为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所使用的
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 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
投毒一般是实行行为,但也可以构成犯罪预备。如果已经完成投毒行为,但被害人迟迟未出现,虽然已经“着手”下毒,但此“着手”并非区分预备犯和未遂犯的“着手”,仍属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预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