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以下财产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2、其他应当归共同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
夫妻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2、其他应当归共同
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购买的时间。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一方购买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车辆归购买者所有,但是要对另一方偿还的贷款部分给予相应补偿;如果车辆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则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它主要包括: 1、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房屋、储蓄、衣物等。 2、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结婚时制备的家具和其他用品等。 3、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首先,关于财产综合险条款内容的问题,财产保险综合险,承保火灾、雷击、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风险。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属于被保险人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
财产被没收的范围: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财产都是属于被没收的范围。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只要他们没有参与犯罪,就不能没收。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
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4、折价赔偿。 5、牲
首先,关于财产综合险条款内容的问题,财产保险综合险,承保火灾、雷击、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风险。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属于被保险人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