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
保证合同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如果第三方单方面以书面形式提供保证,债权人没有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
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相关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和计算方法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违反保密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支付损失赔偿额。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成立,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所以借款行为付诸实践,也就是借款交付给债务人后,借款合同才成立。所谓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生效时间。具体是: 1、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承诺合同和实践合同。承诺合同是指当事人同意即可成立的合同,也称为非承诺合同; 2、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在合同条件成立后生效; 3、有效合同经有关人员批准后
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满足合同成立的一般要素,即要约和承诺两要素之外,双方还要签订书面保证合同,未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的,合同未成立。 因此,保证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当以保证人以及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上签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算是成立,相关规定如下: 1、借款合同在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算是成立。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生效时间。 首先,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其次,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最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相关人员追认之后,合同生效。
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 但是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定金合同给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定金是通过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或者解除的。其担保性体现在法律对定金罚则的规定上,即给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