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当事人如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天开始的三日内向上一级的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复审申请书应该要写明复审的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的证据。当事人在撰写复议申请书时,必须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可以申请复核。参照下列内容: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
交通事故不服责任认定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审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
可以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之后,当事人可以对责任认定书提出复核的建议,一般由原机关对责任认定书进行再次复查核实,一般当事人只有申请复核一次的机会,那么对复核后的结果仍然表示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方式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合理提出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那么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复核的时候需要提交证据,否则复核结果并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