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劳务派遣用工是劳动合同用工的补充形式。该用工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而劳动合同用工可在单位的正常岗位上实施,是单位用工的一种基本形式。
劳务派遣工适合下列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
劳务派遣三性原则是: 1、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非主营业务岗位的认定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非主营业务岗位在实体上应结合用工单位的行业特点,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常识性判
第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 第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残疾、区域等差别,只要能以不同方式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即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不合法。
劳务派遣协议的主体一般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有:一是双方的身份和资质是否合法;二是具体的合同标的是否具体明确,也即派遣的具体内容:派遣人数、职位、期限、报酬支付、保险办理等事项。对于劳动者而言,其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则是
劳务派遣协议的主体一般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有:一是双方的身份和资质是否合法;二是具体的合同标的是否具体明确,也即派遣的具体内容:派遣人数、职位、期限、报酬支付、保险办理等事项。对于劳动者而言,其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则是
劳务派遣用工时应注意: 1、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要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2、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要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不算。所谓的“劳务派遣”通常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将本单位的员工按照相关的合同(或服务协议)要求派遣到特定的单位,做相应的劳务工作,其人员的工作安排由“所在被服务单位”来安排,人员归属仍旧属于“劳务派遣公司”。题主所说的技校毕业生的“安置和调
劳务派遣辞职程序是: 1.劳务派遣的辞职向派遣公司提出,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 2.派遣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办理派遣职工工作交接手续; 3.离职时由派遣单位结清工资及相关费用、出具终止合同证明。
劳务关系并不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存在三方当事人,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并且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因此二者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