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后,可以起诉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
抵押人不是连带债务人。抵押财产折价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当事人,特意在合同里面约定连带责任,抵押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的,担保人需要根据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担保,债权到期后,那么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约定一般担保的,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责任,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能起诉债务人。在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向债务人追责;如果债务人拒绝承担责任的,则担保人可以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担保人不是次债务人,担保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是担保责任。债权人只能因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事由发生时,才可请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且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而次债务人本身就应处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只要承担的债务
如果债务转让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的,转让后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保证人同意了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如果担保的话,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不是说不想担保就不担保了,只有履行了返还债务之后,才能撤销担保,没有还清前是不能撤销担保的,但是担保人的担保关系是可以解除的还要一种解除担保的方式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话,并且应经过了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不能单方面终止担保,只有债务人按时履行了债务,或者是债权人放弃担保,则担保可以解除,一般当事人提供担保都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
如果担保人要取消担保的,一般应当经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同意。或者是主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担保人取保担保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