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对于债务人应当承担多少债务,法律是没有具体的比例规定的,法律只是划分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
担保人的配偶一般是不承担债务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基于其与债权人订立的担保合同而产生,具有合同相对性,除非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其他第三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债务,但反担保的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相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反担保人可以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因此反担保人不必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
有下列法律责任:1.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3.担保责任。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为债务人无力还债时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风险。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债务,但反担保的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相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反担保人可以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因此反担保人不必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人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
担保人需承担什么责任,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债务人确实不能偿还才能要求保证人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直接在债务逾期后要求保证人代偿其担保的额度,保证人代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
行使担保既有人保又有质押担保如下: 1、被担保债权既有物担保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行提供物品担保的,债权人应当首先实现物品担保的债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和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担保人和配偶之间是具有一定的责任性的,需要在共同债务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及履行
1、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 不管担保人是一个还是多个,只要有约定,就必须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范围。 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