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损失: (1)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 (2)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 (3)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 (4)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
是可以的,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
劳动者受工伤在家休养有工资。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职工工伤期间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职工支付赔偿金。
过劳死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工伤结案伤残等级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选择不解除的则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伤残等级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不解除劳动合同。
出了事,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算工伤。劳动关系成立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自行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同时劳动者可以就超过一个月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做了较多的限制,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工伤赔偿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
劳动雇佣关系中的职工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成立工伤:职工在单位上班时因工负伤的;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外出办工期间因工负伤的;或者上下班途中遭遇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