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法律均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与和解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或者和解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或者和解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或者和解计划规定的同
合同的审查可以从以下方面审查: (1)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 (2)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审查; (3)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 (4)对合同的形式及审批手续的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合同诉讼中,合同
离婚时需要法院调查财产的,应当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调查财产。当事人先向法院申请,在获得批准之后,可以委托律师调查或者法院亲自调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
(1)法院对破产申请形式要件的审查。 ①必须由申请权人提出。 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③应书面提出,并提交必要材料。 ④应预交破产费用。 (2)对破产申请实质要件的审查。 ①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系恶
(1)法院对破产申请形式要件的审查。 ①必须由申请权人提出。 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③应书面提出,并提交必要材料。 ④应预交破产费用。 (2)对破产申请实质要件的审查。 ①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系恶
在实务操作中,法院对破产清算组提交的破产债权执行申请如何审查,存在不同的见解:只作程序上的审查,即只要破产清算组依照规定向债务人发出了书面限期清偿通知,债务人收到后七日内既未提出异议,又未清偿债务,法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进行的实质审查主要包括: (一)严格审查破产企业是否具备破产资格 只要申请或被申请的破产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被认为其具备了破产主体资格的,予以受理; 但对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没办法还清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能够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没有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企业申请破产,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或债务人向
破产公司收购的流程主要有: 1、与破产管理人接洽商讨收购事宜; 2、双方达成收购合意,签订收购协议; 3、协助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止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