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有国家机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如下: 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
申请国家赔偿的途径是向国家赔偿机关提出申请,对此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机构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金钱赔偿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相应的侵权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有包含行政赔偿。赔偿的方式是主要以赔偿金的方式为主要赔偿方式。对受害人造成损害的要求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国家赔偿不是行政补偿。国家赔偿,是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损失应当给予的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行使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时,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
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法律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法律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不构成国家赔偿的情况有: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有这些: 1、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的不适用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4、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