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原则划分责任。也就是说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坠物砸伤,受到了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只要坠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施工事故高空坠物的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高空坠物的来源和所属,则由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是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发生高空坠物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归属,应当视情况而定: 1、小区高空坠物,属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的: (1)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
小区高空坠物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具体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具有加害可能性的所有建筑物的使用者给予补偿。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
工地高空坠物责任划分:能够找到具体侵权责任人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或者
1.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 2.可能加害人承担补偿责任。 3.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高空坠物砸车责任划分:能够找到具体侵权责任人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责任,在高空坠物事故中难以确认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可以将一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的处理方式如下: 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 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 3、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
施工过程中高空坠物导致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