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可约定不对公司原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该协议只要是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并且没有任何违法的签订环节那么就是合法有效,原股东应对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在这样的
公司在变更股东之后,也不能逃避债务,其仍然应当就自身财产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后,对其变更前的债权债务一般是还有责任的,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而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3、股东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签字; 4、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备案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公司股东变更债务仍然由公司来承担。因为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其以全部的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只在出资范围或认购的股份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动的,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
法律并无规定公司有债务时不可以变更股东,但是变更股东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
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变更后之前公司的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