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婚前构成只要没有登记双方的名字一般都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办理按揭登记,房产登记与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婚前购房算谁的,要视情况而定: 1、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个人财
婚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用同居期间双方财产所购房屋用于婚后生活居住的,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共有。 男女双方在婚前购买房屋的,大多婚后才能完善所有购房手续,房产证也基本在婚后才会取得,除了没有购房资格的特殊情形,一般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并注明“
法律规定婚前购房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如果双方共同出资但登记了一方名字,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属于双方共有。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
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算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如果房子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
第一,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第二,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
离婚时,房产是夫妻分割财产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其中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在离婚分割时争议比较大。 婚前按揭房产 所谓的“婚前按揭房产”,是单指夫妻一方在婚前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
1、婚前按揭买房算产权登记一方的,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
婚前按揭买房算产权登记一方的,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当购房者
婚前购买的房产归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除非存在以下情况的,则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一、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 二、房产证虽然没有登记夫妻双方名字,但存在以下情况: (一)没有出现在房产证上的一方能够
婚前买房,房子的归属: 1、婚前一人买房婚后一人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户主名只写有自己子女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婚前一人买房婚后两人还贷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双方均可以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
第一种情况,婚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 二、婚后购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第一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出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