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并且收集有关证据、调查终结,做出处理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送达处罚决定书。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盗窃什么不构成盗窃罪的情景如下: (1)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 (2)盗窃数额达不到较大标准,即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同时也没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
刑法中对于盗窃罪从轻处理的情形有: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构成盗窃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构成盗窃罪的行为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等。
一般盗窃爆炸物罪的处罚规定是:行为人抢夺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盗窃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况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
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数额各省规定不一致。 但是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盗窃金额是否达到量刑起点,就是构成盗窃罪的,此外,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也与入户盗窃的情形类似,即即使金额不到量刑
1.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4.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5.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盗窃行为违反治安管理但具备以下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多次盗窃从重处罚的依据: 1、多次扒窃或入户盗窃作案的;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3、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