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认定: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包括14岁以下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量刑有下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
犯罪分子强奸未遂的,一般属于强奸罪,但是对于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罪的认定是行为人客观上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一、强奸罪怎样定案,怎样认定强奸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1、主体方面: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特殊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妇女也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共犯。2、主
新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就在法律上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其中“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我国刑法
认定强奸罪的条件为: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在主观上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
对于强奸罪的认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是行为人心智、精神状态正常,其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与之发生性交。最后是违背妇女本人的意志,侵犯其性决定权。对于强奸罪的认定,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
对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是: 1、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由司法机关酌情予以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情节恶劣”,一般要结合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持续的时间、地点、次数等犯罪情
构成强奸罪,要具备强奸罪的主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方面是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能以妇女的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
强奸罪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普通强奸,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第二种是奸淫幼女,是指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性交。对于普通强奸,其行为主体一般为男性,行为对象为妇女,行为的内容是违背妇女的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其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