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丧偶儿媳享有的继承权不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
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而对于代位继承人,如果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
代位继承适合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前提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当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或被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一)两者的性质不同。代位继承是在发生法定情形时,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的法律制度;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转继承人实际上享有的是分割遗产的权利,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两者发生的条件
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并不是说代位继承了就一定要承担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然联系的。老人有子女的,由子女赡养。子女全都去世的,由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后是否仍有代位继承。法律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另一种观点是转继承中有代位继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暂时没有定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死亡,一般不能实行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
代位继承不可以和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不同点有:转继承人是不一定是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只要符合转继承的法定条件就可以成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